日前,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其中,《标准》明确了2015年~2020年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政府保障范围,具体包括“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等三部分49条。《标准》规定,省级中心镇或常住人口超过10万的乡镇(街道)设立图书分馆。

浙江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表示,49条标准确保群众有均等的机会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当中,同时,通过互联网在15分钟城市文化圈和30分钟农村文化圈中实现文化资源的同步共享,并且老百姓可以在参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中,根据自身兴趣进行个性化选择,以此来丰富参与形式,扩大文化消费。
量化标准
提高社会参与度
目前,浙江省初步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省公共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全面实现免费开放,年均送书200万册次,送电影30万场次,送讲座展览4000余场次,开展“文化走亲”活动1000余场次,培训基层文化队伍10万人次,制定施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涌现了衢州“文化加油站”、嘉兴“公共图书馆乡镇分馆”等一大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是目前已出台标准的省份中政府保障最多的,不仅明确提出了看书读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等11个方面的基本服务项目,还对各类文化设施、人员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大部分条款提出了量化标准。
在基本服务项目上,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每周不少于56小时,农家书屋每周开放不少于40小时;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免费提供17套广播节目,为农村群众每年放映国产新片比例不少于1/3等。
在硬件设施上,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置一座独立建制、部颁二级以上的公共图书馆,省级中心镇或常住人口超过10万的乡镇(街道)设立图书分馆,村(社区)设置图书室(含农家书屋);县级以上设立符合建设标准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乡镇设广电站,村建成广播室,137千瓦功率(含)以上大中型海洋捕捞船安装接收中星9号直播卫星电视设备。
在人员配备上,根据乡镇规模设置编制人员,并规定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在促进淳安等26县文化建设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上,确定龙游县、开化县、遂昌县等7个公共文化建设整体提升重点县,金华、衢州、丽水3个市本级农村公共文化提升重点市,加大对山区、半山区、偏远海岛、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持,补齐短板,从根本上扭转二元结构、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均衡发展。
融合发展
实现数字化服务互联互通
面对“互联网+”热潮,浙江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对于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通过多种方式把握群众文化需求,统筹各类数字文化资源,建立分布式资源库群,实现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广“一站式”服务,以扩大数字文化资源在智能社区中的应用。
通过理顺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引入竞争机制来激发社会活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进而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建设格局。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政策,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未来几年,浙江省将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实施“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强化供给与需求对接。深化“浙江文化通”“文化有约”“淘文化”等浙江省首创的公共文化品牌,引入市场机制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政府与社会力量在资本、项目、产品研发等方面合作,促进公共文化资源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融合,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公共文化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服务效益,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