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办“出版社”,发行儿童读物 一男子涉嫌非法经营被公诉
2015-07-28 10:16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杨渐、金凯剑
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家长们也是操碎了心,早早地开始教孩子读书识字。有人看到了其中商机,做起了幼儿识字读物的生意。
2008年中专毕业后,徐某从福建老家来到杭州。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网上有一套不错的幼儿识字软件,徐某灵光一现,有了自己创业的想法——开发一套识字软件,在幼儿早教领域中创出一番事业。
于是,徐某结合网上的这套幼儿识字软件,经过编程和修改,很快做出自己的“作品”。为了试水,徐某先在网络上进行销售,没想到生意出乎意料地红火。
转眼到了2011年下半年,徐某的客户朱老师联系到徐某,建议徐某编一套识字软件的配套教材,这样使用起来就更方便。徐某听了觉得有道理,想到曾有客户反映过只有软件没有教材,小朋友只能盯着电脑学习,对视力不好,也不方便记忆。
于是,他邀请这位已经退休的朱老师来帮他编教材,两人分工合作,一个负责文字,一个负责配图,很快,5册同步教材就编好了。徐某又收集了一些故事的音像材料,另外编了两本针对家长的辅导书。就这样,当初简单的软件光盘摇身变成了有图书、有音像的超级大礼盒。
生意越来越好,越做越大,2012年4月,徐某租了办公楼,注册了公司,印制了大量图书、光盘,请人为公司网站设计了主页,与快递公司签订了送货协议,并且通过网络投放了大量广告,开始大规模销售。果不其然,这套售价600多元的幼儿识字大礼盒,两年不到有了30多万元营业额。
然而,2013年12月底,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徐某的办公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了大量还未销售的幼儿识字软件光盘和配套书籍。
被抓获后的徐某一直想不明白,自己从事的是幼儿早教事业,这可是教书育人、春风化雨的好事,怎么就触犯法律了呢?
原来,徐某这种自编自印自卖的行为,官方说法叫出版发行,必须要取得国家统一管理的出版号,必须要由经过审核登记的专门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印制,必须要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而徐某销售的这些幼儿识字软件、书籍,既没有出版号,也不是由具有出版发行资质的单位印制的,徐某的公司也没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以是不折不扣的“三无”非法出版物。徐某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
日前,徐某已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