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自述】
沈小宝 省作协会员。1953年1月生,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人。著有短篇小说《小东当民兵》(载《解放军报》《民兵》副刊,1981年11月2日)、科普小说《甲胺磷分子的对话》(载《浙江科技报》,1983年8月4日)、长篇神话小说《百步神剑传奇》(宁波出版社,2008年)、长篇历史小说《王安石在鄞县》三卷本(宁波出版社,2010年)、长篇历史小说《盐粮悲歌》上、下卷本(宁波出版社,2012年)。另主编有《邱隘镇志》上、下卷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等。
附:
浮生屐痕
上水溪畔啼壬辰,九眼桥边开慧根。
一苇北漂向莫枝,青春溅烙“文革”痕。
俯拾祖业地球修,汗水劳顿务樵蘇。
福泉山冈“磨肩胛”,蚂蟥田畈“摸六株”。
针厂创办龙聚庵,“贫协”钦点上田岸。
社企移址下步滩,掌门焠火忙车间。
选聘“八员”充乡丁,舞文弄墨浪虚名。
韩岭横溪乡区行,挥毫助阵钱湖兴。
“无冕土鳖”十五秋,下水牧民司农桑。
撤扩并建“后花园”,六年戍边赴咸祥。
浪迹胥伍四十春,叩问甲子何所有。
邱隘赋闲两鬓霜,童心不泯著春秋。
《百步神剑》诛邪魔,荆公知鄞图强国。
《盐粮悲歌》可资鉴,《邱隘镇志》感慨多。
山高源远溪长流,落英缤纷香幽幽。
偷得浮生百年闲,笑对天公心遨遊。
自 序
《王安石鄞县之谜》一书,经过数十年资料的积累,于2010年底始断断续续写作,终于完稿。这期间,想是赶上了社会各界对王安石关注度不断提高的新年代,人们对王安石知鄞经历的了解与探析热情日益高涨。本人在接待中央电视台大型历史文化纪录片《大宋》摄制组、日本东京《读卖新闻》驻北京记者,以及北京戏剧学院等众多王安石知鄞经历编写者、爱好者的同时,还在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浙江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主编的《文化交流》、鄞州区人民政府主编的《今日鄞县》、鄞州区地方史研究会等主编的《鄞州史志》、鄞州区地方文献整理委员会主编的《鄞州文史》等期刊及《宁波日报》《宁波晚报》《鄞州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了一些有关王安石知鄞经历的研讨文章。而这些文章的写作,为本书的构成起到了重要的主干作用。
在北宋时期,曾有过两次重要变法事件。一为“庆历新政”事件,二为王安石主导的“熙宁变法”(又称“熙丰变法”)。就这两次变法事件而言,后者影响更为深远而广泛。其主导者王安石,曾被列宁称为“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而综观“熙宁变法”内涵,其所实施的多项举措,不少史志记载与史学家们认为,源于王安石的知鄞实践。
鄞县,是王安石初掌地方实权、在一方土地上为官施政的“首秀地”。在鄞县的试政变革,王安石无疑是成功的,史书上也基本没有负面评价。然而,在其变法失败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曾蒙受过贬低与污损,故史志对其知鄞经历的记载甚少,即使是研究王安石变法事件的史学家们,对这一知鄞时期的记述与评价也多作从简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今人了解王安石知鄞经历的困难,也为王安石早期变法思想的形成研究带来了不少新的探索课题。
2010年9月,宁波出版社出版了笔者自撰的《王安石在鄞县》(三卷本)。在撰写《王安石在鄞县》这部小说时,笔者曾对王安石知鄞经历及所进行过的一系列的新政变革探索有过一些研析,发现王安石的知鄞之行之所以能富有成效,既有其所怀有的“有补于世”,与“矫世易俗”的改革志向有关;也有其希冀改变“积贫积弱”的社会危机、“欲与稷契遐相希”的宏愿及立志服务苍生、施政为民的优秀品质相涉;更有鄞县这一“去朝廷远”,且越地文化浓烈、百姓禀性淳厚,以及与当时社会的大背景密切相关。
然而在此小说书的写作中,还是碰上了史料记载甚少、涉及鄞地施政内容不多的难题。好在《王安石在鄞县》一书的写作,采用的是小说类手法的写作,在大事遵循史实的前提下,依据情节发展的需要允许适度发挥想象,对一些历史悬念问题可作些推理性的虚拟处理,才使该小说书得以完稿。
五年前,长编历史小说书——《王安石在鄞县》出版了,这虽是圆了自己“鄞县人写鄞县事”的夙愿,但这过程中也生发出诸多疑虑,留下了不少可供探索的历史谜线。随着时日的推移,社会对王安石知鄞经历的关注度与探索度日渐升高。为此,笔者在一些报刊上先后发表了若干有关王安石知鄞经历的研析文章后,又渐渐地萌发了撰写本书的愿望来。
为写好本书,笔者苦心研读起有关王安石的古籍书,对王安石自撰的书稿、诗词等著作,以及有关王安石的评议文章等进行了细细研读,并结合王安石著作及史志上的相关记载,对王安石知鄞时所留下的谜线进行了苦苦的探索与研析。
虽则是“糟粕所传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要如实记载王安石知鄞时的试政行为、还原王安石精心耕种鄞地“试验田”的勤奋精神,并不是一件容易事。然本人还是认为,对王安石知鄞时所留存的谜线的研判与探索,是能逐步接近王安石知鄞年代时的人与事的基本情况的、也是能较好地反映与了解王安石知鄞过程的重要途径。而这当中,所能进行研判与探索的依据,其最有效的与最有说服力的,就需要在王安石的笔端下去寻求了。
为此,笔者以王安石所撰写的文稿、诗词等著作为切入点,从中找依据,析谜团,这是本书撰写的主要方法。另外,依据对各个谜线的探析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特点,故而本书采用《读史札记》的形式以作统纂。
何为札记?是为读书时摘记的要点和心得。故本书各编自成章节,独立成文。需要说明的是,各文间因整体结构的需要,个别事件存在有重复阐述的文字,然各有侧重,以强内涵。
以谜线贯穿总纲,以释谜引领编章,这是本书编写的主要手法。之所以将书名定为《王安石鄞县之谜》,其实就是在表露这一意蕴。以突出一个“谜”字,又重在一个“释”字,来彰显本书的一大亮点,或说是为一大特色。故本书采用谜线解述这条纲线,作为书稿的统一脉络,将50篇单独成文的文章分编在四个编章内。
在首编的《鄞地之谜》中,主要探索若干留存的谜线;第二编的《治政方略》中,侧重探索王安石知鄞时的试政行为。因为王安石的知鄞实践是“熙宁变法”的前奏曲,或说是“熙宁变法”的雏形,其在鄞地的试政行为与“熙宁变法”之间存在有较大的关联,或说是有着不少的相似性。而这些联系与行为相似性的探索及阐述,也具有解谜的性质;第三编的《史迹故事》中,侧重在记载、编写留存在鄞地的史迹或故事,这当中当然也有着探索谜线的成分。
此外,本书又以第四编《综述》的方式,从王安石的爱鄞与鄞地百姓敬重王安石这两个侧面展开,加以对王安石知鄞问政史实的追记——“魂牵梦萦家国情”的阐述,以期尽可能地完善王安石知鄞时期的形象,较好地反映王安石知鄞时的施政行为。
在这里尚须申明的是,在这本书中,有不少谜线探析籍于一得之见,或为一家之言。因此,本书中对一些谜线的解说,多为史上的“首次”阐述,因为无论是古籍上的记载,还是各类资料上的墨痕,均是找不到出处的,故而只能权供阅者参考、甄别。
例“鄞女”系“早产女”,病殇缘于先天不足、体质较差与传染凶病的侵袭所致;王安石知鄞为两任期,计四年;“决陂塘”指的为开凿“穿山碶”;王安石没有对东钱湖进行过大规模治理;鄞县县学创办并非始于王安石办学时;“安石乡”乡名无关乎王公,以及“经游记”文中之谜等等。
所有这些,自己觉得虽是依仗着是本地人,对鄞县情况熟悉,又有着数十年来对王安石研究的资料搜集与积累,尤其是在写《王安石在鄞县》长篇历史小说过程中对王安石知鄞经历的探索,使对谜线的释疑说法有着充分的历史和事实依据在,也有着不少的历史史料可供佐证。并自信这“一家之说”是能站得住脚,经得起推敲的。然而,这毕竟是自己的个人想法,其中难免有失偏颇之处,只有敬请阅者谅解了。
不过,本书是因析谜而作,这一析谜的行为就有着解谜的内涵,当然也有着猜谜的成分在。这一解谜与猜谜的过程及阐述,必然会存在是否合情、合理与符不符合历史史实等的问题,毕竟历史已经过去了近千年,今人的目光及认识与旧时的历史史实肯定是有区别的,相信读者自会甄别。
然有疑析总比无疑析好,此书的出版若是能推解些王安石这位古人给鄞县留下的疑团,或说是此书的问世能起到些抛砖引玉的作用,那本人就引以为慰了。
作者,于2015年金秋时节
第一编
鄞地之谜
被列宁誉为“中国十一世纪伟大改革家”的王安石,其在熙宁时期的变法思想与实践源自浙江鄞县的地方官经历。也可以这么说,王安石的从政一生中,在他掌有实权而能有所作为的起始点是在鄞县,且干得极为顺利和卓有成效、而被后人们所称颂的业绩,也可以说主要是在鄞县。
从历史上看,王安石在鄞县的这段从政经历,是他初任实职、执掌实权时的施政所为。这段经历对他日后的从政活动、尤其是日后他所主导开展的变法运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甚至还可以说,他在这段经历中所实施的一系列施政行为,可称之为是他日后所倡导的“熙丰变法”的热身。
然而,对于王安石这段显要的人生经历,尽管历史学家们多有阐述,并多持肯定态度。但不知为何,对于他在鄞县履职的历程不曾有过详尽的研究。随着历史的日久,不少疑团正在引起人们的关注,很有必要进行一番认真的探析。
本编根据自己生长在鄞县,身处鄞县,熟知鄞县,且在写《王安石在鄞县》这一部长篇历史小说过程中,对王安石在鄞县的经历及变法思想的形成过程的研究心得与感想,结合史料记载作一探析,尤其是想对尚存的一些历史疑团作些考证与诠释,以期能起些析疑的作用。
王安石知鄞年月探析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江西抚州临川人。他天资聪慧,博学多才,自谓“才疏命贱不自揣,欲与稷契遐相希”。年十七八即立志敬畏苍生,德政黎民。庆历二年(1042)三月,年22 岁的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后以大理评事知鄞县,开始了基层地方官实职的履历。
然而,王安石任职鄞县确切日期究为如何?多数史料均模糊处之,以三年任期简述。从宋朝地方官任期二年至三年后需转任的定制看,这一说法似无不妥。但真的要认定王安石在鄞县的确切年月或任期而言,至今仍有说法不一的状况,似乎还有着一些谜团存在,似有详尽探索之必要。
一、两个知鄞年份说法
从史料记载的《王安石年谱表》中可知,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十一月十二日,王安石出生于临江军(今江西清江);仁宗天圣八年(1030),10 岁的王安石因父亲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今广东韶关)随行同往;明道二年(1033),13 岁的王安石因奶奶去世,随丁忧的父亲回临川守孝;景祐三年(1036),16 岁的王安石又伴随服丧期满的父亲至京师候命;次年四月,17 岁的王安石因父升任江宁(今南京市)通判继续跟同随行;宝元二年(1039)二月,父王益卒于江宁任上,19 岁的王安石为父丁忧。庆历二年(1042)三月,服满后年届22 岁的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以秘书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庆历六年(1046),26 岁的王安石自临川赴京,不求官职,改大理(寺)评事,知鄞县……
由上可见,王安石知鄞县的起始年代是庆历六年(1046),然也有不少文献资料认为,王安石知鄞县的起始年代是在庆历七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要探索这一问题,最有力的例证还是得从王安石自己所写的文字中找依据。王安石任鄞县令秩满准备西归都城临行之前,与不到两岁就夭折入土的幼女在墓前洒泪泣别时,曾作《别鄞女》一诗。
诗云:
行年三十已衰翁,满眼忧伤只自攻。
今夜扁舟来决汝,死生从此各西东。
王安石在诗中明言,知鄞县秩满之时,年届三十。
另外,王安石还留下三首“西亭”诗。
其一云:
主人将去竹初栽,落尽黄花去却回。
等到明年官又满,不知谁见此花开。
诗中所说的“去却回”一说,说的是王安石离任后又回来了,在鄞县之地又接上了一个新任期。也就是说,王安石知鄞期不是三年, 而是两个二年期。按此推算,王安石应是在行年27 岁之年到鄞县上任的,即王安石知鄞的到任初时为庆历七年(1047)。
那么,《王安石年谱表》中所载“庆历六年…… 知鄞县”的记载是否有误了?其实也不然!依据仍然在王安石的笔下。皇祐二年(1050),王安石在鄞县令秩满之后回京师述职之前,告假返乡省亲, 写有一首《到家》诗。
诗云:
五年羁旅倦风埃,旧里依然似梦回。
猿鸟不须怀怅望,溪山应亦笑归来。
身闲自觉贫无累,命在谁论进有材。
秋晚吾庐更萧洒,沙边烟树绿洄洄。
从庆历六年(1046)到皇祐二年(1050),是有五个年头了。按此诗说法,王安石不就是于庆历六年(1046)离开家乡,自临川赴京,改大理评事、知鄞县吗?
但尽管如此,王安石知鄞的初时究为庆历六年(1046),还是庆历七年(1047)呢?至此这一问题仍未解决!答案还须从王安石的早期从政经历与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中去找寻。
二、上任年期求证
庆历二年(1042),王安石初入政坛,赴扬州任签书淮南判官。次年,正值范仲淹、富弼、韩琦等人同时执政,在宋仁宗的责成与支持下,施行“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十项以整饬吏治为中心主张的改革, 史称“庆历新政”。
因新政触犯了既得利益集团的上层官僚利益,遭到了旧顽固势力的强力反抗。庆历五年(1045)初,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相继被黜,各项改革也被废止。其中,范仲淹被贬邓州,韩琦以资政殿学士出知扬州,成为王安石的上司。在目睹了轰轰烈烈开场而又凄惨收场、历时一年零四个月的“庆历新政”事件后,一心希望以一己的努力来“大润泽于天下”的王安石,从以整饬吏治为中心的新政改革主张中看出了问题,经过长时期苦思冥索,在著书《淮南杂记》的同时,建立了自己独特的思想体系。王安石觉得,庆历新政所进行的各项变革,是有利于巩固朝廷的统治,能纾解国家积贫积弱的危机。尤其是改变文官三年一迁、武官五年一迁的磨勘法;改变贵族官僚子弟恩荫作官的旧法等,对砥砺士风,改革科举,集聚民心,整饬吏治等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问题是这一新政的推行,损害了包括皇族在内的贵族官僚利益,且如此的锋芒毕露,大动干戈,想使已怀病日久的大宋王朝和整个官宦阶层,在一日之间完全康复过来,这就必定会遭受到这些人, 包括被要求前去干事的领导者与执行者的这些官僚人物的竭力阻挠,最终影响到了皇上支持态度的转变,致使这场新政变法在起步不久就导致流产。王安石感悟到庆历新政施行的失败,并不在于变革内涵的正确与否上,而是在于这一新政所针对的对象上。看来,要实施社会改革,推行新政,直接从整饬吏治下手是行不通的。于是,王安石设想从庆历新政事件中还没有来得及予以关注的农业、财政、军事等方面,尤其是从理财方面着手,进行治世理政、改革图新、强国富民为中心的社会变革。他觉得这条路可能会行得通。
然而,当王安石怀着“矫世易俗”改革政治的志向,期冀改变“积贫积弱”的社会状态,向顶头上司韩琦兜售自己那套“有济于时”的变革主张时,不知韩琦是尚未走出“庆历新政”失败的阴影,还是不识王安石所说的强国富民的内涵,视他所提的举措为“迂远而不切合实际”。王安石空怀抱负,无以建树,为此郁郁寡欢,颇为伤感。他多么希望能有一块可以精心耕种的试验田,来实施自己的政治主张。宋·王偁所撰写的《王安石传》中写道:“王安石…… 举进士高第,佥书淮南判官。召试官职,固辞,乃知鄞县。”元·脱脱等所撰《宋史·王安石传》也写道:“擢进士上第,佥书淮南判官。旧制,秩满许献文求试官职,安石独否。再调知鄞县”。王偁的“固辞”说,有坚决推辞、固辞不就之意,且在前面加了一个“召试官职”之原因词。从句子的词义上解,即已有上司或好友等人已为王安石提供或介绍了某一职缺,告之他可前去就职, 然被王安石坚决地推辞了。脱脱的“独否”说,有与众不同,想法与做法独特之意。说的也是王安石未按宋朝旧制,不愿按在听候任用期间可在京城求试个官职的惯例而留在京城为官。
从“固辞”与“独否”这两说中,可以看到年轻气盛、志向远大的王安石,在任“淮南判官”三年秩满之后,没有像众多官员那样,按官制惯例热衷于在京城求试个官职,固辞了上司或好友等人的好意引荐,决意下基层来实施自己的方略,以实现自身的价值。
从王安石的早期从政时期推算,庆历二年(1042)登杨寘榜进士后签书淮南判官职位,至庆历五年(1045)韩琦出知扬州时,已秩满三年,该是到了转任期。随后进入朝廷吏部铨叙官员之列。
所谓“铨叙”之说,是指旧时政府审查官员资历,确定职级、职位的过程,时间长短不一,无有定数。
在“铨叙”这一运转漫长而焦虑的等待中,王安石在固辞留京为官后,乘隙下乡作社会调查,熟悉基层社会,为实施自己的施政方略作准备。他曾东出开封,考察汴河,目睹了大量流亡南来饥民的情景。其《河北氓》一诗的记载,流露出对朝廷在辽和西夏“俘掠人民焚荡村舍,农桑废业,闾里为墟”的侵扰面前,屈辱求和,转嫁赋税于民,采取苟安政策,深感不安,对灾民的疾苦表示深切同情。同时,对遭官吏欺压的百姓处于“丰年自无食”的困境予以强烈的谴责。
王安石觉得,正是朝廷采取了这一极不负责任的做法,搜刮民脂民膏,献于辽和西夏,再加上地方官吏借机敲诈勒索,才导致了百姓尤其是黄河以北的百姓深受边患、赋税、徭役等多重压榨之苦。
他的眼前始终浮现着流亡百姓们所诉说中的一幕幕不堪其苦的惨状。“河北氓”在家时,家家户户男耕女织,为的是缴纳赋税,让朝廷“事夷狄”。然“谷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家少存粮,身缺衣穿,心下悲苦,难度时日。遇上大旱之年,地无收成,人无活路。而官府仍不顾百姓死活,依旧向忍饥挨饿,饥肠辘辘的饥民“催给河役”。
为谋生路,“河北氓”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离乡背井,步履维艰,“老小相携”逃荒过了黄河,南渡谋生。如此一片惨相,实在令人心酸掉泪,目不忍睹。
然而,黄河之南的“南人”呢?丰年之时尚且无衣无食,更何况是歉收之年了。无论是当地的“南人”,还是逃荒而来的“北民”,所有在路上行走之人,均是面黄肌瘦,衣不遮体。悲愁充塞天地,白日为之昏暗。百姓们的处境实是暗无天日,民不聊生。
王安石曾为此而多日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对百姓们所遭受到的深重灾难和极度困苦,深感悲痛欲绝;同时对朝廷上下的官吏不但不为民着想,反而乘机欺压民众,加重祸难,深感失望、担忧和痛恨。
此间,他还就庆历六年(1046)“五月甲申京师雨雹、地震”等灾情,撰了《丙戌五日京师作二首》:
其一:
北风阁雨去不下,惊沙苍茫乱昏晓。
传闻城外八九里,雹大如拳死飞鸟。
其二:
浮云离披久不合,太阳独行千万物,
谁令昨夜雨滂沱,北风萧萧寒到骨。
正当王安石忧国忧民而又无处可去试行自己那套思虑日久,觉得可行的治世方略时,终于等来了吏部送达的“授大理评事,知鄞县”的任命书。从时间上看,该任命书的下达应是王安石于庆历六年(1046)秋考察中州旱势期间或之后,最有可能在庆历六年(1046)的年末时节。故有了《王安石年谱表》上记载的“庆历六年(1046),26 岁的王安石自临川赴京,不求官职,改大理评事,知鄞县”的说法。
再从王安石的家庭成员看,他有个儿子,名王雱,庆历四年(1044)出生,也就是说在庆历四年(1044)或之前,王安石已与比自己年小3 岁,从小是青梅竹马,感情笃深,又有表兄妹关系的吴夫人成亲了。
王安石的老家在临川,为能及时获知吏部任命的消息,他当然得在京城暂住了。庆历六年(1046),王安石带着妻小俩,自临川老家前往京城,这与《王安石年谱表》中所记载的“庆历六年(1046),26 岁的王安石自临川赴京”的日期相吻合,也与《到家》诗中的“五年羁旅倦风埃”的离家5 年时间对得上号。
所以“庆历六年(1046),26 岁的王安石自临川赴京,不求官职,改大理评事,知鄞县”的说法并无错讹,关键是人们对“改大理评事,知鄞县”的说法有个理解不全的问题。年谱表中所记载的说法,只是在说庆历六年(1046)26 岁的王安石被授予“大理评事,知鄞县”之职,并不是说那一年王安石已动身赴鄞任职了。另外,按当时的官制规定,外派官员是允许携带家属随行的。又因王安石的赴任地—— 鄞县,地处浙东沿海,属两浙路,归明州奉国军。赴任之地远离京城汴梁(今开封)千里之外,僻处一隅。
可以想象,当王安石接到任命文书之后,纵使他对终于有了一块可以实施自己方略的试验田感到多么地高兴,又纵使他想变成飞鸟,立飞鄞县,对实施自己的治世之策心情多么的迫切,总得带上夫人与儿子同行吧。再说年关临近,过年动身也属风俗习惯所致。故此,王安石于庆历七年(1047)初踏上旅途,奔赴鄞县,也就在理了。
另外,王安石于庆历七年(1047)十一月所撰《鄞县经游记》之前的十月十日,在向上司两浙路转运使呈报的《上杜学士言开河书》中提到,“某为县于此,幸岁大穰”,这一“幸岁”说词,足可印证王安石在庆历七年(1047)的十月之前,在鄞县任政已有不少时日了。
还有,王安石在长女的墓志上也曾写道:“鄞女者,知鄞县事临川王安石之女也。庆历七年四月壬戌前日出而生……”五月,王安石接待了巡鄞的两浙转运使杜杞,写有《同杜使君饮城南》一诗,内有“山公游何处?白马鸣翩翩。檀栾十亩碧,五月浮寒烟”等句。
从上述资料分析看,王安石知鄞县的任命于庆历六年(1046)末下达,于庆历七年(1047)初动身赴鄞就较符合实际了。也可以确切地说,按王安石长女出生日期推算,庆历七年(1047)四月之前,王安石已到任鄞县。
三、离鄞时间
在解决了王安石知鄞县的起始日期之后,还得说一下他离开鄞县的时间。
前文提到王安石所写的《到家》一诗中,已表明王安石是在皇祐二年(1050)的秋天到家的。从浙江鄞县到江西临川,路途并不十分遥远,再加上沿途有官方驿站的接应,即使在交通还不发达的宋时,估计用一二个月的时间也就差不多了。从这一点上看,王安石的离鄞时间应是在皇祐二年(1050)的夏末秋初之间。
在离鄞之前,王安石曾留有《县舍西亭》诗三首。
其一云:
山根移竹水边栽,已见新篁破嫩苔。
可惜主人官便满,无因长向此徘徊。
根据常识,移竹栽种一般是在冬末春动之时,而新篁破苔已是在春盛夏初之时了。诗中的“可惜主人官便满”之句,点明王安石是年秩满,处于等候向新来县官移印交割的状态,即皇祐二年(1050)为王安石的第二个任期秩满年。
由此可见,王安石知鄞初时,是在庆历七年(1047)的冬末春初期间,离鄞的时间是在皇祐二年(1050)的夏末秋初之间,他在鄞县的任职时间长达四年。难怪《王安石传》的作者梁启 超在书中说到,王安石“二十七岁时,调到鄞县做知县,做了四年,秩满回家。”
不过,王安石在鄞县知鄞连续任了两个任期,这虽然是宋朝地方官的任期定制,然这也足见王安石的敬业精神与对鄞县之任及鄞县之地的喜爱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