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2015-04-13 16:16
来源:浙江出版网
作者:浙江出版网
在与译者讨论翻译作品著作权时,总容易遇到著作权归属问题。
著作权法有规定条款“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也就此疑问请教了老师。翻译作品还是应该考虑一下前提,就是需要在原著作权人对翻译权的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原著著作权人将翻译权直接授权给译者,译者要求享有对译作的著作权是可行的。但目前较多情况是,原著作权人只将翻译权授权给出版社,出版社无权将该权利再行转让,但会保护译者对译作的署名权等精神权利和相应的经济权利。
对原著作权人翻译权的授权情况进行了解,这应该也是考虑归属问题时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