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版物发行报表》
(一)、期初库存:指报告期期初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出版物的数量与金额。
(二)、购进总计:指报告期购进出版物的总数量和总金额。其中:
1、从出版单位购进:指从出版社等出版单位购进的出版物,或本单位出版的本版出版物。
2、进口:指直接从国外进口的出版物。委托出版物进出口单位代理进口的出版物由进出口单位填报。
(三)、销售总计:指报告期零售、批发和出口的销售总数量和总金额。按开具销售发票上的码洋进行统计。
1、零售合计:报告期对国内读者零售出版物的合计。
(1)市、县的零售:指县城及城关镇以上行政区域内的全部零售,不包括县书店到县以下农村流动供应的销售。
(2)县以下零售:指县以下农村地区的全部零售,包括县书店到县以下农村流动供应的销售。
2、批发合计:报告期除零售、出口以外批发销售出版物的合计。
(1)批给市、县批发、零售出版物发行企业:指对县及县以上地区经批准具有出版物发行权的批发、零售出版物发行企业 (摊点)的批发。
(2)批给县以下单位和个人:指对县以下农村地区的批发。
(3)其他:除(1)、(2)项以外的批发销售。
3、出口:指直接向境外成批出口销售或通过“网上书店”、邮购等方式向境外零售的出版物。委托出版物进出口单位代理出口的出版物,由代理单位负责填报。
(四)、其他收发:指盘亏、盘盈、退货等增加或减少的数量和金额,减少的数量和金额前加负号“-”。
(五)、期末库存:指报告期期末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出版物。
(六)、销售总计分类
1、图书:指各类图书销售数量和金额(详见附件:出版物发行统计分类对照表):
(1)哲学、社会科学:指《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的“A、B、C、D、E、F”类出版物。
(2)文化、教育:指《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的“G、H、K、Z”类出版物。
(3)文学、艺术:指《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的“I、J”类出版物。
(4)自然科学、技术:指《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的“N、O、P、Q、R、S、T、U、V、X”类出版物。
(5)少年儿童读物:指以初中及初中以下少年儿童为主要对象的出版物,不包括课本和教辅读物。
(6)大中专教材、业余教育及教参: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各部委审定、规划,列入教材征订目录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自学高考、电视大学及成人业余教育用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7)中小学课本及教参: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下达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所列的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教学参考资料、教学大纲、扫盲用课本等各类出版物。
(8)教辅读物:指各类中小学学生使用的学习辅导书、寒暑假作业和练习册等。
(9)其他出版物:指图片、国(部)标准、影印书、小件印品等。
2、期刊:指有国内统一刊号的各类期刊、画册。
3、报纸:指有国内统一刊号的各种报纸。
4、音像制品:各种载体的录音(录音带、CD)、录像制品(录像带、VCD、DVD)等。
5、电子出版物:各种载体的电子出版物(CD-ROM、CD-I)等。
(七)、非出版物商品销售:指销售出版物以外其他商品的经营收入(只统计金额)。
计算公式:
1、第15行=第1行+第2行-第5行+第14行
2、第5行=第6行+第9行+第13行
3、第6行=第7行+第8行
4、第9行=第10行+第11行+第12行
5、第16行=第5行
6、第16行=第17行+第27行+第28行+第29行+第30行
7、第17行=第18行+第19行+第20行+第21行+第22行+第23行+第24行+第25行+第26行
计量单位:
1、图书、其他出版物销售:数量=万册、万张、万份;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2、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销售:数量=万盒、万张;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3、非出版物商品销售: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二、《出版物发行网点人员年报》
(一)、所在地全称:填写网点所在地完整的省、市、区、县、乡名称。
(二)、所在地类别:指网点所在地行政区域的级别,选填市、区、地、县、县以下字样。
(三)、网点类型:选填门市部、书城、书报亭、摊点字样。
(四)、系统类别:指网点所属系统。选填新华书店、供销社、出版、邮政、教育、其他字样。
(五)、企业类型: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填写。选填:
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个体户、个人合伙、其他企业。
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港、澳、台资合资经营企业;港、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六)、经营方式:选填批发、零售、批零兼营、直营连锁、加盟连锁、自由连锁字样。
直营连锁店:指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的连锁店。
加盟连锁店:指连锁店的门店通过与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的商标、商号的特许权,经营权集中于总部的连锁店。
自由连锁店:指连锁店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在总部的指导下共同经营的连锁店。